基本融资租赁条款

马尼托瓦克(中国)租赁有限公司

本租赁公司是于2006年2月份经商务部批准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,主要为您提供下列融资服务:

融资租赁:

您在租赁期间先拥有所租用起重机的使用权。当您按约定还清所有租金后,我们就会把该起重机的所有权过户到您名下。

经营租赁:

您在租赁期限结束时,必须把租用的起重机退还给租赁公司。

 

租赁公司服务的对象

我们的理想是实现一个以租赁物为信用基础的融资方案,把信用风险控制在租赁物的变现能力以内。因此您可以完全不需借助其他担保或抵押,就能实现您的理想,前提条件是必须通过我们的风险评估。 当您想要租用或购买集团所生产的任何一系列的起重机时,只要您能用事实及行动来说服我们您是一个眼光独到,而且是一个负责任的投资者,我们就愿意负责任的为您制定一个可行的融资方案,助您一臂之力,使您的投资增值。

 

基本融资租赁条款

  • 一般为30%的首付款。
  • 一般为5%的履约保证金。(如无违约情况,可冲抵最后几期租金。)
  • 每年约1万元的服务费。
  • 每月等额还款,要求安排以银行自动扣款方式支付。

 

  

English-United States | English-United Kingdom |  English-Asia Pacific Oceania  | Français | Deutsch | Español |  中文